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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日期:2024年03月26日 19:48 点击: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方案,组织、管理、监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按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开展复试工作。具体负责命制复试试题并制定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全程记录、给出复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要交学校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组织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针对不同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招生计划

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将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过程中若有调整,将根据生源情况等进行充分论证,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四、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请考生自行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所公布的各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

(二)一志愿复试名单

根据复试分数线,公布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基本信息,详见附件。

(三)复试资格审查

1.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2.学院在复试前,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不予复试。考生须于3月29日12:00之前,将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研招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ss.sdust.edu.cn/)。文件模板与系统操作说明请参考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jsy.sdust.edu.cn/zhaosheng)最新通知。经审查以上证件及材料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因特殊原因所提供材料暂无法加盖公章的,须在录取后及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3.如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存有异议,学院将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如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其复试成绩无效。

4.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相关文件及教育部下发的审核通过加分名单严格执行加分事宜。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四)复试形式

学院一志愿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五)复试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仅需要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等环节。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考试科目以学校及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小时。笔试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学校统一分配。监考教师由学院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式在编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实行回避制度。

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的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应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所占分值一般不低于30分,且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活动、综合能力等,包含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专门问题问答和考核过程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将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考查,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复试科目为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具体安排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笔试

时间:3月30日14:30-17:00

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时间:3月30日、3月31日

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学院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成绩/N)×60%+(复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①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

②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

2.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进行排名,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3.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等。

5.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信息,确定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7.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网站将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复试结果、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准确及时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

8.复试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1.学院将根据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安排落实拟录取考生的指导教师。安排落实指导教师实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充分尊重考生和指导教师的意见,不平均分配和强行摊派。

2.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复试流程,强化复试过程管理。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的专业须邀请合作单位及兼职导师参与复试考核。

3.学院将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前任何人均不得泄露复试试题有关内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学校及学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咨询电话、咨询邮箱等方式及时宣传解读政策,推送有关信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6.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复试录取工作咨询电话:0532-86058003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32-86057036


山东科技大学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考生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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