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徽标征集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8年05月24日 00:00 点击:
“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是山东科技大学获批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了更好地体现示范中心的特色,增强示范中心的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现决定公开征集示范中心徽标设计方案。
具体要求:
一 示范中心名称
中文: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英文:National Demonstration Center for Experimental Mining Engineering Education
二 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 应征作品要求
1、作品内涵深刻,设计简约,线条清晰,创意新颖、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力避图案繁复或过度抽象,中英文标志可同时出现)。应能突出示范中心“惟真求新”的精神风貌,能高度概括示范中心特色,并具有现代气息和国际视野;
2、参选作品须提交设计的电子稿件包括:彩色标准图(标明色标)、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图片格式可为:JPG、TIF或PSD,图片分辨率在600×600以上,要求高清晰,易分辨,并附设计创意说明;
3、作品应便于放大缩小及制作,可应用于各种印刷品、办公用品、网站、建筑物外观等平面设计使用,并具强烈的可辨性;
4、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资格,已发奖金将全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 应征作品(含纸质及电子设计图)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 作品评选与奖励
1、对所有应征作品将进行初评和复评,初评由示范中心进行评审;复评由示范中心组织评审专家进行;
2、2018年6月30日前将公布最终入围作品和录用作品名单,评选结果在山东科技大学校园网、示范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公示,并电话通知获奖作品的作者;
3、入围奖3名,分别颁发奖金人民币500元;
录用奖1名,颁发奖金人民币2000元。
五 作品提交方式
1、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28日截止;
2、参选作品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徽标征集活动”,发送邮件至:
单位:山东科技大学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矿业学院楼325
邮政编码:266590
电子邮箱:glinyss@163.com
联系人:闫莎莎 联系电话:0532-86057733
3、投稿者请使用真实姓名、详细注明单位及联系地址和电话,以确保奖金能及时准确发放。
六 相关说明
1、在徽标设计方案最终修订阶段,录用者有义务根据示范中心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2、参选作品一经入选获奖并被采用后,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附属权利归属示范中心所有;
3、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有。
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8.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