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7年12月21日 00:00 点击: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对2018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以及时发现论文写作中的问题,督促研究生高质量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26日—1月7日
二、检查对象
2018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三、检查组织
1、分组:按照学科专业,分为矿业、安全、工业、力学四个学科组,其中矿业组包括采矿工程、矿山环境工程、矿山评价技术及工程、矿业信息工程、矿业工程等专业学生;安全组包括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专业学生;工业组包括系统理论、资源经济与管理、工业工程专业学生;力学组包括固体力学、流体力学、一般力学与基础、工程力学专业学生。
2、各学科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中期检查工作,可根据本学科专业学生人数,再分成若干检查小组(每个小组10~12人为宜)开展检查工作,各检查小组成员组成一般为3~5人。
4、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检查报告(见本通知附件),进行现场PPT汇报和答辩。
5、各检查小组根据研究生论文进度、汇报和答辩情况,做出合格与否的评判(商议后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票格式各学科组自定)。
6、对于中期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导师应敦促研究生认真修改,相应学科并于寒假前再次组织其进行汇报答辩,再次检查不合格者,将不允许参加2018年上半年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
7、常驻泰安、济南校区的研究生由各学科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泰安、济南或者青岛参加中期检查,若在泰安或济南组织中期检查,学科组应指派至少一名青岛校区学科骨干参加检查工作。
附件:1217350551.doc 矿业学院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