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和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7年03月14日 00:00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山科大教字[2014]19号)、《关于印发〈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山科大教字[2014]20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度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以下简称“教学团队计划”)、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教学拔尖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团队计划”申报条件
教学团队必须依托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平台进行建设或以建设国家级、省级教学平台为目标。申报团队可以课程(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团队设置带头人1人,成员5-10人。
(一)团队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
1. 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坚持教学研究与改革、以科研促进教学,教学效果良好。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
(2)获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首位。
(3)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前3位,或省级前2位。
(4)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前3位,或省级重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前2位,或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
(5)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0篇及以上,其中被CSSCI、A&HCI等收录,或被《新华文摘》收录(论点摘编除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2篇以上。
(6)长期在本科一线教学,给本科生开设必修课程,年均本(专)科课堂教学工作量达30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近2年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成绩在任课班级中排名前50%,并得到广泛认可。
(二)团队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 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团队精神,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目标明确,符合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人才培养改革思路。
2. 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研工作等方面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
3. 近年来本科教学工作量年均达到240学时以上,且有半数以上参与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 近2年70%以上团队成员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成绩在任课班级中排名前50%。
二、“教学拔尖人才计划”申报条件
“教学拔尖人才计划”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每年至少为本专科生主讲1门必修课程,每年承担的本专科生课堂教学任务不低于140学时。
(四)教学效果好,近2年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成绩在任课班级中排名前30%,且被同行公认。
(五)重视教学资源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在本科教学工作方面,符合下列条件至少2项。
1. 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位),或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2位),或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首位)。
2. 主持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3. 主持过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 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5篇。
5. 主编(首位)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或主编教材(首位)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
6. 在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微课大赛、多媒体课件大赛等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累计2次以上。
7. 在校级及以上统考中任课班级的平均成绩列前10%。
8. 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重视科研促教学工作,在科研成果转化教学资源、自制实验设备等方面成效显著,并有应用范例。
9. 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10. 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学科创新竞赛活动,所指导的项目获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2项。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 “教学团队计划”填写《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申报书》(见附件1);“教学拔尖人才计划”填写《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书中所列奖项、论文、项目等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单独装订成册。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xzl@sdust.edu.cn。
2. 申报团队及个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将申报书(1式10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于2017年3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其他事项
1.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学团队计划”、“教学拔尖人才计划”进行答辩评审,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 各单位要对“教学团队计划”、“教学拔尖人才计划”申报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推荐质量。“教学团队计划”青岛校区各学院限报1项,泰安校区限报3项,济南校区限报2项;“教学拔尖人才计划”青岛校区各学院限报2项,泰安校区限报6项,济南校区限报3项。
3.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申玉三 吕岩。联系电话:86057502 8605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