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7年03月14日 00:00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山科大教字[2015]3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九届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 凡在我校教学第一线工作满10年,年龄不超过56周岁,包括已获往届校级教学名师称号(不包括已获得山东省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2. 评选条件详见《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奖励办法》(山科大教字[2015]32号)。
二、时间安排
1. 3月14—24日,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表》。各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评选条件,符合条件者,填写推荐意见后统一报教务处。
2. 3月27—4月7日,教务处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 4月,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授予获奖教师“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相关要求
1. 各单位按照学科门类组织推荐,青岛校区每个学院每个学科限报2人,总数不超过3人。泰安校区和济南校区每个系(部)每个学科门类限报1人,总数不超过2人;公共课教师按照思政课、其他公共课两类推荐,每类限报2人。
2. 申报表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一式10份(含1份原件),附件材料(论文、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 申报人填写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4. 请各单位将有关材料于3月24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218室),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jxzl@sdust.edu.cn。
联系人:吕岩,联系电话:8605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