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0年09月02日 10:29 点击:
各学院、学生班级: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山科大教字[2017]12号)、《山东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山科大教字[2006]62号)有关规定,对考核不合格课程,学生可申请补考或重修。为做好本学期课程补考、重修工作,规范课程补考、重修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补考
(一)补考课程
1.正常补考:仅限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正常开设的必修课程(实践环节除外),学生申请正常补考的课程必须是首次修读的课程。
2.除正常补考课程以外,因疫情原因导致部分学生未能正常参加结课或重修考试的课程,仅限于已在考前向所在学院或任课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的同学。
(二)补考组织
1.公共基础课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学生可在9月10日以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安排;专业必修课补考以及其他因疫情原因需要组织补考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并通知学生;辅修专业学生补考由专业主办学院负责安排并通知学生。
2.补考方式应与上学期考核时采用的考核方式一致;补考试卷采用备用试卷,没有备用试卷的应重新命题。
3.补考时间:9月14日—10月9日
4.成绩录入:公共必修课程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负责录入,专业课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录入,辅修课程由专业主办学院负责录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正常修读的必修课程(实践环节除外)考核不及格或已办理必修课缓考手续的学生须参加本次补考,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免费补考机会。
2.本学期补考不单独组织报名,补考报名由系统自动完成。学生需及时登陆系统,在“已报课程列表”中查询可以补考的课程,若有问题,可在9月4日前反馈给学院教科办。
3.重修不及格、旷考、违纪作弊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补考,按有关规定可进行重修。
二、课程重修
(一)重修学生及选课范围
各年级在校本科生均可参加重修选课;重修课程为本学期为本科生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
(二)重修选课时间
8月31日-9月25日
(三)重修课程学习方式
本学期重修学习方式以“跟班重修”为主,学生应根据个人课表情况选择重修班级;选课成功后,学生须及时联系任课教师上课。
“慕课重修”开设课程以《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等公共基础课为主,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网上选课操作流程
本学期重修选课通过强智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办理课程重修替代。因目前我校在校学生学习涉及2014版、2018版和2020版共三个版本的培养方案,根据学分制实施要求,需要对部分课程做替代对应后才能在强智系统中进行重修选课。
1.课程重修替代原则
(1)课程性质一致性原则(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属性”)。因培养方案修订,新培养方案开设课程的课程性质变化,又无其他替代课程的情况下,可以允许替代。比如各专业专业导论课程,现在的限定选修课可以替换原来的必修课。
(2)课程学分一致性原则。新培养方案开设的同等学分课程可以替代原课程;新开设的高学分课程可以替代原低学分课程;新开设的低学分课程是否可以替代原高学分课程,需要由开课学院认定,教务处审核。
(3)因课程分级产生的课程替换情况。优先选择其他专业相同等级相同学分课程;若该课程在新培养方案中全都降学分,按照最接近的学分选课。该部分课程包括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物理实验、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制图基础等。
2.办理流程
学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课程重修替代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重修申请,学院负责确定替代课程,教学副院长最终审核。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不一致时,由学生所在学院主动与开课学院协调,开课学院应当积极配合。
3.时间安排
学生所在学院应于2020年9月7日上午11:00前将《山东科技大学课程重修替代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214房间),联系电话:86057071。电子版发至:jxk@sdust.edu.cn。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重修选课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时间截止后,学校不再组织选课;未进行重修选课,不允许参加该课程结课考试。
2.“跟班重修”选课后,学生应及时联系任课老师参加该课程正常教学活动及结课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取得学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学期课程补考、重修工作,并认真组织、安排好本次补考、重修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科,联系电话86057062。
附件:1.重修选课强智系统操作流程
2.课程重修替代申请表
3.课程重修替代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