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及补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7年03月03日 00:00 点击:
青岛校区各学院、学生班级: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重修及补考工作,确保重修过程规范有序,提高重修效果与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及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重修报名与考试
1.报名对象:所有在校本科生。
2.重修课程:本学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教学)。
3.学习方式及考试。学生报名重修成功后,须正常参加学习活动和结课考试。若重修课程与非重修课程上课冲突,须向重修课程的任课教师说明情况、请假。
4.报名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须登陆“正方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建议使用IE浏览器)。学生以个人账号登陆系统(http://192.168.100.178/,点击“网上选课”菜单下的“重修报名”,在系统列出的本学期本人可以重修的课程中选一门课程后,点击“跟班重修选课”,系统会列出选定课程的开课教学班,选中某个教学班并勾选页面右下方的“否预定教材”,点击“确定”,即可完成一门课程跟班重修的报名。报名听课班和课程如需更改,可在选课结果页面点击“退选”按钮后,按以上步骤重新选择。报名截止后,不允许再重新选择。
(2)《高等数学A(2-2)》《大学英语(3-2)》《大学物理B(2-1)》报名:选择“网上选课”—“重修报名”—“单开班重修选课”进行报名(注:这些课程按照单开班形式进行报名并安排考试,但不单独开班上课)。
(3)《体育》、《大学英语模块课程》不通过网上报名选课。学生填写《学生选课申请表》(表1),表格内容须打印(特别注意课程名称、学分、拟听课班级、授课教师等项目不可漏填,否则无法添加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各学院将学生选课信息汇总并填写《学生选课信息汇总表》(表2),汇总学生选课信息,于3月3日前将纸质《学生选课信息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4)重修课程门数限制。原则上每学期修课总量不超过35学分。学生应根据个人本学期非重修课程数量和学习能力,合理选择重修课程。
2015级、2016级学生,学校只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或重修机会。再次重修,需要缴纳修课费用(100元/学分)。
(5)时间安排。2月20日-2月26日,开放重修选课系统组织报名,2月27日教务处审核报名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进行清理和注销。
(6)学生重修必须通过正方系统进行网上选课,选课系统关闭后,不再组织线下添加课程。
二、转专业、降级学生补修(提前修)报名与考试
1.转专业、降级的学生,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补修或提前修课,原则上每学期修课总量不超过35学分。已经及格的课程,不得再次报名。
2.学生填写《学生选课申请表》(表1),表格内容须打印(特别注意课程名称、学分、拟听课班级、授课教师等项目不可漏填,否则无法添加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批表一式2份,各学院教务员要审核并签字确认相关信息。各学院将学生选课信息汇总并填写《学生选课信息汇总表》(表2),汇总学生选课信息,于3月3日前将纸质《学生选课信息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教务处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审批手续,并将选课信息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可在本人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相关课程信息。
4.考试:选课学生须跟随听课班级学习并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
三、课程补考
根据学分制管理有关规定,自本学期起,学校给予不及格学生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
1.补考课程: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和为2013级单独安排的重修课程)。
2.补考对象:在校本科生中上学期正常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3.补考命题:必修课程,采用备用试卷;选修课程,需再命一份试题。
4.考试组织:报名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学生补考申请表》(表3)交学院教科办,学院汇总后填写《学生补考报名信息汇总表》(表4)报教务处(提交分管副院长签字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公共基础课由教务处和相关学院组织考试,监考教师由教务处协调安排;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学院组织考试。
5.考试时间: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须在3月17日(第四周)前结束;公共基础课须在3月31日(第六周)前结束。考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等)应提前确定,并在校园网公布。
6.成绩记载: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补考合格的学生,其成绩最高按60分记载。补考成绩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组织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学期课程重修及补考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好本次重修与补考工作。
2.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公布课程重修报名信息。学生可于3月中旬以后登录正方系统核对相关选课信息。若有问题,应及时到教务科修改。
选课报名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结束后,不再组织单独报名。未参加报名选课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该课程结课考试。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正常修读课程考核不及格或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须参加本次补考。如果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免费补考机会;补考仍然不及格或自动放弃的学生,按有关规定须进行重修,并缴纳费用。
4.参加重修不及格、旷考、违纪作弊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补考,按有关规定可进行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