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banner

关于在2006级学生中组织申请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8年07月11日 16:22 点击:

关于在2006级学生中组织申请中国农业银行

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三结合”成才工程有关规定以及我校与中国农业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开展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贷款对象

1.2006级中非山东省籍学生;

2.2006级中学校已经审批其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但未办理成功的山东省籍学生。

二、申请贷款条件

1.学生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学生品德优良,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4.生活简朴、自立自强,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无不诚信行为。

5.学生本人未曾有贷款纪录。

三、申请贷款额度

每学年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元,在校期间贷款总额不超过15000元,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3000元/学年、4000元/学年、5000元/学年三个等级。

四、助学贷款的申请程序

1.4月28日~30日,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本人找两名贷款见证人,然后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和《国家助学贷款见证书》(附件二);

2.5月8日~11日,学生个人准备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本人农行借记卡复印件、见证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人),以及《学校学费、住宿费证明》(附件三)和上一学期学生学习成绩单;

3.5月1日~5月20日,学生本人准备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学院制作《山东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汇总表》(电子版);

4.5月25日,各学院将以上所有材料收齐,检查无误后,将文本交至大学生助学服务中心,将《山东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大学生助学服务中心电子邮箱;

5.5月30日,学校审核学生贷款材料,审核合格后交中国农业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审批。

五、几点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材料严格审查,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对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其责任;

2.国家助学贷款实行 “一次核定,总额控制,逐年发放,定向使用”的原则,贷款首先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用等,余额转存学生本人农行账户;

3.贷款材料要求使用黑色笔填写,填写认真、清楚、规范,不得有涂改痕迹;

4.所有准备材料纸张大小使用A4纸尺寸;

5.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内容复杂,任务繁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时间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填写、审核、上报工作。

附件:

1.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助学贷款见证书

3.学校学费、住宿费证明

4.山东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友情链接
山东科技大学微信公众号
山科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