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
作者: 日期:2023年04月06日 20:47 点击:
一、学院简介
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院具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山东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最长的学院。学院先后荣获全国高校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是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山东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学院现有矿业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矿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力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有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领域)、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两个领域)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采矿工程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矿业工程为山东省泰山学者设岗学科,先后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高峰计划学科、高水平建设学科,工程力学为山东省重点学科。有采矿工程、工业工程、工程力学3个本科专业,其中,采矿工程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建设核心专业,工业工程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工程力学为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
学院现有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矿山空区灾害与塌陷地治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矿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充填开采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教学平台,另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1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
二、招聘岗位
学院长期招聘矿业工程、工业工程、力学学科及相关专业人才,包括高层次人才、青年博士、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全职博士后)三种岗位。请应聘人员通过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报名系统(https://www.sdust.edu.cn/rczp.htm)进行报名。
三、高层次人才
(一)应聘条件(纳入“山海英才工程”服务管理的)
1.第一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在世界范围内本学科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学术大师。
2.第二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成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声望的领军人才;或相当水平的海外优秀人才、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
3.第三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水平高,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具有成长为本学科领域国家级领军人才潜力的优秀人才;或相当水平的海外优秀人才、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
4.第四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学术水平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学术水平处于国内同年龄段前列,具有成长为本学科领域国家级青年领军人才潜力的优秀人才;或相当水平的海外优秀人才、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
5.第五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其中女性、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般不超过38周岁;学术方向符合学校重点建设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学术基础,学术水平处于同年龄段中的拔尖位置,取得顶尖性学术成果,具有成为国家级青年人才、省部级重点人才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人才待遇(纳入“山海英才工程”服务管理的)
1.高层次人才第一、二、三层次,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科研支持经费、安家费(或免租金租住人才住房并提供装修费);聘任教授;经相关学科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可聘为博士生导师。
2.高层次人才第四、五层次,提供年薪35-60万元,科研支持经费15-60万元,安家费15万元以及零租金选租人才住房(根据人才层次、选租户型不同,确定零租金租住的年限);聘任教授;经相关学科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可聘为博士生导师。
四、青年博士
(一)应聘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需为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应届博士毕业生需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一般须有本科、硕士、博士(后)至少两个阶段在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国家级科研院所、海外著名大学(世界排名前500)、省高水平(一流)学科的学习研究经历。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2周岁以下(1990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3.学术条件。
(1)应聘人员近五年需取得高水平成果4个及以上,其中:论文类成果(以见刊为准,仅统计应聘人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其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应聘人员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仅统计《能源学院高质量论文来源目录》收录的期刊论文;科研项目类成果,仅统计应聘人员为主持人的政府类项目;发明专利以已授权为准,仅统计应聘人员为第一作者,或其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应聘人员为第二作者的专利。
(2)符合学科建设和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
(二)人才待遇
1.山东省层面。发放博士(后)生活补助15万元(视同省政府奖励).
2.青岛市层面。在青首次就业创业并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青岛市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享受西海岸新区租房补贴。
3.学校层面。发放安家费0-15万元,发放科研支持经费:理工类4万元,人文社科类2万元。纳入“菁英计划”管理服务的人才,发放安家费15万元以及零租金选租人才住房(根据“菁英计划”类别、选租户型不同,确定零租金租住的年限),发放科研支持经费:理工类15-40万元,人文社科类5-15万元。
4.学院层面。纳入学院科研团队管理。
5.人才待遇1、3不能重复享受,按照上级政策优先、就高原则执行。
五、师资博士后
(一)应聘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2周岁以下(1990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3.学术条件。同公开招聘青年博士“学术条件”。
(二)人才待遇
参照我校正式教职工发放工资福利,可同时享受学校、设站学院(合作导师)和青岛市博士后相关待遇,年收入不低于30万元;在站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并享受相关待遇。
六、全职博士后
(一)应聘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2周岁以下(1990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3.学术条件。应聘人员近五年需取得高水平成果2个及以上。
(二)人才待遇
参照我校正式教职工发放工资福利,可同时享受学校、设站学院(合作导师)和青岛市博士后相关待遇,年收入22-25万元;在站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并享受相关待遇。
七、未经事宜详见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启事》。
八、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32-86057036
学院网站:http://cms.sdust.edu.cn/